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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党委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委员会《河北区教育系统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北教党发〔201044号),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构建符合学校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

(二)目标要求。按照区纪委提出的“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对本《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全面推行廉政防范管理,针对学校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主动预防,超前防范,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和个人,使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普遍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得到深化,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渠道不断拓宽,党风廉政建设合力基本形成,预防腐败工作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组长: 李凤才

副组长:王丽雅

成员:陈其亮、刘维娥、李彦、李建玲、何静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负责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日常工作。

三、实施范围、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实施范围

学院班子成员和总务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公室、财务科、设备处、图书馆、培训处各岗位相关负责人员。

(二)主要内容

1.查找三类风险。查找确定因教育、制度、监督不到位和党员干部不能廉洁自律而产生的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岗位职责风险,从个人岗位、部门处室、学院三个层面查准找全风险点,并填写《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

2.评估风险等级。按照廉政风险的大小或程度,将廉政风险分为二个级别,即高风险和一般风险。高风险是指学院具有管理人财物权等重大事项权力的岗位;一般风险是指学院与人财物权有一定关系的岗位。(在个人、处室、学院自定风险点等级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3.设置三道防线。针对廉政风险点和评估的风险等级,以预防、监控和处置为手段,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1)前期预防。针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岗位廉政教育、办事公开、签定责任状、述职述廉、民主测评、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和加大监督力度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主动性和监督制约的有效性,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2)中期监控。在前期预防措施的基础上,围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履职尽责情况定期进行自查。学院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检查、抽查等形式加强监督。

3)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情节采取警示提醒、诫勉纠错等措施,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轻微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对群众信访反映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违纪不构成立案的,采取信访监督进行警示提醒。对已实施错误行为,构成违纪,但可以不予处分的,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力或群众仍有反映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三)方法步骤

1.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统一思想,提高对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学院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报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梳理岗位职责,排查廉政风险。理清本单位及其相关科室承担的工作事项和每项工作的基本流程,对工作流程中涉及到的领导干部和各级各类人员,进一步清晰职责职权,重点围绕管人、管钱、管物、管事和管工程、管项目的相关环节,明确各岗位具体权力责任。在明确个人岗位职责和科室、单位职能的基础上,分层次采取“自己找、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查找办法,反复查找廉政风险点。同时,确定高风险和一般风险等级。

3.制定防控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在完善工作流程,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制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措施。

1)针对岗位风险,由本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认真分析并查找出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报学院党委审核。

2)针对学院各处室风险,组织相关人员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报学院党委审核。

3)针对单位风险,认真查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重点查找领导班子执行决策和对主要负责人行使职权考核监督方面的廉政风险,由学院党委进行审核。

4.实行公开公示,逐级廉政谈话。对主要职能、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及其制定的防范措施,利用一定载体进行公开公示;岗位个人以《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公示书》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和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分管领导与处室主要负责人和一般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针对谈话对象职责和岗位风险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谈话记录。

5.通过自查,总结修正完善。2010年底,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围绕风险查找、风险等级评定、防范措施执行等内容撰写自查报告。根据自查和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考核评价意见,围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各项内容进行改进、更新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将上级的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本处室形成的实施细则、相关制度、各级职责、查找的风险点、制定的措施等汇编成册。                        

四、实施要求:

1.在查找过程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查找涉及人、财、物、事等管理事项的廉政风险,对不涉及上述内容的一般工作岗位人员重在教育。

2.领导班子成员不但要认真查找自己分管工作的风险点,抓住所分管工作中高风险问题和突出矛盾,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实施防控措施,而且要重点查找自身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3、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制度规范、防范机制,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学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