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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安排

 党委办公室
 
 

按照教育局关于《河北区教育系统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北教党发[2010]44号)要求,为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现就学院2010年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阶段性工作和任务安排如下:

一、制定实施细则(62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

1、按照区教育局下发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有操作性、能体现本单位特点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领导小组

3、确定实施范围: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实施范围。

二、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62472

(一)排查廉政风险(把握对岗不对人原则,即查找岗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

廉政风险点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思想道德风险是指个人在坚定理想信念、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生活作风、法制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制度机制风险是指在权力运行、机制体制、监督管理、民主决策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岗位职责风险是指个人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1、个人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岗位职责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填写《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中岗位职责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存在问题部分。

2、处室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制度机制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填写《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中制度机制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存在问题部分。

3、单位查找风险点(重点查找制度体制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中制度体制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存在问题部分。

4、进行风险点评估,确定风险点等级。按照风险发生几率、危害程度和违法违纪严重性等确定为高风险或一般风险两个等级。(在个人、处室、单位自定风险点等级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小组最终确定)

(二)制定防控措施

1、岗位风险防控措施。由本人对照业务工作相关的法规制度和要求,制定出履行岗位职责风险的防控措施。填写《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中修正措施部分。

2、处室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对照处室职责、职能,从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内外部环境等方面制定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填写《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中修正措施部分。

3、单位风险防控措施。学院领导班子依据“三重一大”等有关制度要求,制定出防范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并经群众评议通过,以党支部形式确定防范措施,填写《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中修正措施部分。

4、各处室将本部门的《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收齐,交到主管领导处审核确定。

5、由领导小组填写《河北区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统计表》。

注:1、《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自查表》一式三份,个人留一份,72日前报学院党办2份。

2、《河北区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统计表》一式两份,学院存一份,75前报局纪委一份。

三、实行公开公示,逐级廉政谈话(7月57月30)

1、实行公开公示。个人、处室、单位分别填写《河北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公示书》,学院将采取网上公示的办法进行公示。

2、廉政谈话。采取学院主要领导同分管领导和高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政;分管领导同处室负责人和一般风险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使被谈话人员必须明确本人所在岗位风险发生后可能引起的危害的严重性。谈话采取集中谈话的方式。

3、填写廉政谈话通知书。谈话前向被谈话人送达廉政谈话通知书,明确时间、地点等内容。

4、做好谈话记录,并将谈话简要内容填写在《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廉政谈话记录表》中。

注:1、《河北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公示书》一式三份,个人留一份,716号之前报学院党办2份。

2、《廉政谈话通知书》一式两份,个人留一份,学院存档一份。

3、《河北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廉政谈话记录表》一式两份,学院存档一份,730前报局纪委一份。(集中谈话附被谈话人名单及基本情况)

三、自查考核评估,总结修正完善(8112月底)

(一)自查考核评估。考核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单位自查。主要把握:一查以前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是否发生新的变化;二查防控措施是否发挥了防范作用,落实是否到位;三查岗位人员是否调整变化,新上岗人员是否了解岗位职责、岗位风险和防范措施。

2、定期抽查。区、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3、全面检查。年底前,结合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二)总结修正完善。学院在自查和上级检查考核的基础上,针对问题修正完善,制定出下阶段或下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收集。